第200章 暴怒的平头哥-《奶爸的荒野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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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风哥可以尝尝蜜獾肉,这个据说非常好吃的。”
    “实话跟你说了吧,蜜獾的皮毛很硬,一点也不柔软,而且这家伙的肉就跟轮胎一样,不好吃的。”
    蜜獾通常在非洲和亚洲的南部和西部出现。吉尼斯世界纪录把它命名为“最大胆的动物”。这种动物表面看起来很可爱,实际上几乎会攻击所有东西,它很聪明能够知道敌人的弱点。例如,当面对的是一个男人它会攻击他的**。它也是为数不多的使用工具的一种动物,例如用原木作为梯子。
    蜜獾喜食蜜蜂幼虫和蛹,它们会不顾自身的安危直接冲进蜂箱—这往往不幸的导致其死亡。蜜獾能杀死幼年尼罗鳄,而且它是非常有效的蛇杀手。它只需要15分钟就可以吃掉1.7米的蛇。这些动物的凶猛在自然界众所周知的,甚至没有哪只豹或狮子可以轻松杀死它们。
    “呼呼~!”
    蜜獾低吼着,正在拼命撕咬萧凌风的鞋子,一旦惹到这家伙就会遭受到其无休止的攻击,最后不依不饶的开始粘着你。
    “朋友们,我相信如果我把这么可爱的小家伙给杀了,估计你们能把我宰了,毕竟平头哥的名号在这里,我现在唯一担心的是它会用出名绝技来对付我。”
    说道最后萧凌风英俊的脸颊上露出一抹尴尬。
    “哈哈,我们都懂的,其实风哥你今天穿的太多了,非洲这么热,完全可以跟在荒岛上穿的一样嘛。”
    “我好怀念风哥穿裤衩时候的样子呀,尤其是那一身健壮的肌肉,想想都让人觉得脸红呢!”
    “我就这么跟你说了吧,风哥在穿裤衩,肯定会被平头哥吧那东西给咬烂,不信你让风哥试试。”
    “我不信,还有谁不信?”
    “+1带我一个!”
    “+1......”
    “风哥,你看大伙这么众志成城,你给我们展示一下怎么样?”
    这只蜜獾一直都在怼萧凌风的牛皮靴,至于掏裆技能还没用过一次,可能是这家伙不会,也可能它把自己的敌人当作是牛皮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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