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第369章 死亡与诉说(11) 房梁并不高,连清踩在桌上,以她的身高,踮起脚举起手刚刚好能够够到。 这里是郑成上吊的地方。 这个宅子修葺至今已经有些年头了,所以房梁上落满了灰尘,有任何痕迹都会被留在上面。 连清发现,这上面不止一两个手指印。 按理说以他们这种习武之人,可以很容易的将白绫甩上房梁,但普通人不行,这个房梁与房顶的间隔很短,如果单用甩的方式并不容易直接甩过去,更好的方法是用穿的方法。 这一点,从白绫上因为摩擦而半边白布都有灰尘的痕迹便能证明。 但郑成,他比连清要高,以同样的站法站在桌上,他并不需要用另一只手来借力,直接就能将白绫穿过去。 所以,房梁上的指印,应当是凶手留下来的。 只是麻烦的是,他们这个时代可没有指纹鉴定。 但起码证明了连清的怀疑是对的,这根本不是自杀,而是他杀。 “嗯?” 正当连清以为房梁上已经没有什么线索打算下去时,却发现了在她视野盲区的一侧,一抹很淡很淡,几乎看不到的红色。 连清赶紧叫人又给她搬了一个凳子,踩在凳子上七扭八扭,她一个没站稳,差点摔倒,为了稳住自己,房梁作为支撑点,手指按压在了几乎与凶手指印重合的地方。 连清愣了半秒,突然意识到她刚才的推测是错的,凶手不是因为不好穿过白绫而借力,凶手是因为身高不够又加了一个凳子所以身形不稳为了稳住身形才按到了这上面。 之所以他没有擦掉这上面的指印,连清猜测,与她现在捏在手中的红丝线有关。 这种红丝线一般都是用来串手珠的,从材质来看,属于非常好的一类,用这种丝线串的手珠,价格高昂,非寻常百姓所能买得起。 而连清回忆了一下郑成的两个手腕,发现他并没有任何佩戴手串的痕迹。 这个丝线,并不属于郑成。 第(1/3)页